党的建设

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延伸和深化,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

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

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

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

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

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

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并争。

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从2010年5月到11月为第一阶段,主要以组建机构、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扎实推进为重点。第二阶段从2010年11月底开始,到2011年“七一”前,以加强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结合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纪念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三阶段从2011年7月到2012年“七一”前,以加强企业总部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为重点,紧紧围绕落实“十二五”规划,推动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职工争创优秀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这个部署和要求,及早谋划,分阶段明确重点,把握重要节点,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要努力做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覆盖,基层每个党支部,有组织的地方都要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